1月12日,雲南省昆明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關於加強昆明市進口水果管控的通告。
通告明確,自2022年1月20日零時起,凡進入昆明市存儲、銷售、加工的進口水果,必須進入昆明市設立的進口水果集中監管倉,經采樣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並經過預防性消毒,取得出倉證明後,方能在昆明市儲存、銷售、加工。
通告顯示,進口水果經營者應在進口水果到達昆明前24小時主動向集中監管倉提出預約,如實申報貨主信息、車輛信息、貨品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倉後的進口水果須在“雲智溯”平台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含海關報關單或邊民互市交易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預防性消毒證明、集中監管倉出倉證明),按批次生成“雲智溯”二維碼,並在進口水果外包裝箱粘貼二維碼後,方可在昆明市儲存、銷售、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