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於9月1日召開,並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草案全麵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進一步加強農產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管控。明確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地方政府屬地責任和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製度。完善監督措施,強化問責執法,大幅提高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國務院常務會議於9月1日召開,並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草案全麵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進一步加強農產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管控。明確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地方政府屬地責任和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製度。完善監督措施,強化問責執法,大幅提高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